根據(jù)學校事業(yè)發(fā)展和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北方工業(yè)大學委員會黨政處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實施辦法(修訂版)》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學校黨委研究決定,對科學技術研究院副院長、教務處副處長崗位采取競爭上崗的方式在全校范圍內(nèi)產(chǎn)生崗位人選,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選任崗位及范圍
科學技術研究院副院長(A、B)、教務處副處長。選任人選范圍:全校在編人員。
二、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齡的正式在編人員,一般應具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經(jīng)歷。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年齡35歲以下年輕干部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3.管理崗位提任副處級職務的,一般應具有主任科員崗位三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或擔任黨支部書記(機關職能處室黨支部副書記)、輔導員滿三年以上,或具有后勤系統(tǒng)中心(部、室)主任(經(jīng)理)級等崗位三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
教師崗位提任副處級職務的,應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一年及以上工作經(jīng)歷,或擔任黨支部書記、輔導員三年及以上工作經(jīng)歷,或具有半年及以上組織選派的正科級及以上崗位的掛職經(jīng)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首次提任處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應能干滿一屆。
6.應當經(jīng)過黨校、行政院校、干部學院或者黨委組織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的培訓,培訓時間應當達到干部教育培訓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后一年內(nèi)完成培訓。
7.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提出的資格要求。
(二)除滿足基本任職資格和條件外,還應滿足職位說明書所列任職條件。
三、崗位職責
見附件1-3: 科學技術研究院副院長(A)職位說明書、科學技術研究院副院長(B)職位說明書、教務處副處長職位說明書。
四、步驟與程序
1.發(fā)布崗位
在校園網(wǎng)發(fā)布崗位選任工作的實施方案。
2.公開報名
公開報名采取個人報名和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教職工可下載填寫《部分副處級崗位競爭上崗個人報名登記表》(附件4);組織推薦可下載填寫《部分副處級崗位競爭上崗組織推薦表》(附件5)。個人報名登記表和組織推薦表紙質(zhì)版(雙面打印)于2022年9月20日(周二)17:00前交到敦品樓335辦公室。同時請將帶有近期免冠2寸照片(藍底漸變)的電子版表格發(fā)送組織部郵箱zzb@ncut.edu.cn。
3.資格審核
學校成立處級干部競爭上崗工作小組,依據(jù)干部選拔任用相關規(guī)定對競聘申請(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核,將符合條件者提交學校干部工作領導小組。
4.確定競爭上崗人選
學校干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競爭上崗人選名單。
5.競爭上崗
分為陳述和答辯兩個環(huán)節(jié)。競爭上崗人選主要根據(jù)崗位職責要求,從自身的綜合素質(zhì)、工作實績、崗位認知以及開展工作的設想等方面進行陳述,并現(xiàn)場進行答辯,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按不低于1:2的比例提出動議人選建議名單。競爭上崗人選不足3人或者未能確定動議人選,由學校干部工作領導小組向學校黨委提出動議人選建議。
6.民主推薦和考察
干部競爭上崗工作小組將競爭上崗情況和動議人選建議名單匯總到組織部,由組織部負責通過談話調(diào)研和召開會議等方式進行民主推薦。學校干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條件,將民主推薦與日常了解、綜合分析研判以及崗位匹配度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考察對象,并由組織部負責組織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標準,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持“凡提四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審核干部檔案,查核“三齡兩歷”,同時就考察對象的黨風廉政情況書面征求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意見,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撰寫考察報告。
7.討論決定。根據(jù)工作需要、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zhì)、工作表現(xiàn)、民主測評情況、組織考察結果、有關方面意見等,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做出任免決定。
8.公示及任職。對擬提任人選在全校范圍內(nèi)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xù)。對決定任用的干部,由校黨委指定專人同本人談話,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問題。宣布任職后做好工作交接。提拔擔任處級職務,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
五、有關要求和說明
1.本方案中提到的年齡、工齡、任職等計算時間均以2022年8月31日為限。
2.嚴肅工作紀律。確保風清氣正的聘任環(huán)境,對于違反組織原則和工作紀律的實行責任追究。
3.強化紀律監(jiān)督。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通暢群眾反映意見渠道。學校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全過程監(jiān)督聘任工作,并負責對違紀行為進行調(diào)查處理。
本實施方案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
1. 科學技術研究院副院長(A)職位說明書;
2. 科學技術研究院副院長(B)職位說明書;
3.教務處副處長職位說明書;
4. 部分副處級崗位競爭上崗個人報名登記表;
5. 部分副處級崗位競爭上崗組織推薦表。
黨委組織部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