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校內各單位發票報銷管理,有效防范財務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票據報銷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學校財務部門加大假發票識別宣傳力度,提高項目負責人及經濟業務經辦人的發票查驗意識。
2.落實相關責任。各經費負責人及經濟業務經辦人對取得發票的真偽負責,對金額為1000元(含)以上的發票,要求經辦人在發票后注明“經查驗本發票為真,XXX(查驗人姓名)”字樣,以明確其責任。
3.財務人員繼續加大審核報銷時假發票查驗力度,金額30000元(含)以上發票逐張進行查驗,金額在30000元以下發票進行抽查。對查驗為假的發票予以退回。
4.學校財務部門聯合學校審計處、紀委辦公室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假發票的專項檢查,對已報銷入賬的發票進行抽查。對檢查出的假發票要求經辦人更換為合法、合規發票,對出現問題較多的單位和個人下達整改通知書,在校內公示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或涉嫌違紀的依法依規處理。
5.對發現有開具假發票行為的公司或單位列出清單,校內各單位之后不得再與之發生經濟往來。
后勤集團及各校辦產業參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發票的查詢與真偽鑒別方法
學校辦公室
2016年4月8日